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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图书馆借书证按金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7-09-01 2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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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雷州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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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图书馆借书证按金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馆按金管理,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产生,特制定本规定。

1、借书证按金设专人管理,按金管理者要把读者按金存在专门的活期帐户上,随时保证有足够的数额退还给退证的读者。按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本馆分管财会的领导及会计、出纳负有监管借书证按金的责任,做到每季度上网清查一次读者证按金,并与按金管理人员核对数额。

3、按金管理人员负有监管办证人员的责任,应时时提醒按照规章制度来办理借书证,若在办证过程中出现差错,办证人员要负全责。

4、收取按金是图书馆管理的手段,目的是防止读者借书不还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任何人都不能挪用读者证按金,要保证读者证按金的安全,让读者随时办证,也随时可退证退按金。

5、本馆有四种类型借书证:100元按金证、50元按金证、免按金证、集体读者证,办证工作人员为读者办理借书证时要认真审视管理系统中的读者类型,正确收取读者按金,若有任何差错,办证工作人员要负全部责任。

 

                  雷州市图书馆

                 201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