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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收取文献逾期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3-22 16: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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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雷州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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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8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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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读者:

      为提高文献流通利用效率,让公共文化资源惠及广大市民,自2024515日起,我馆将恢复收取文献逾期费,相关安排如下:
      一、为给读者预留充足时间到馆还书,自即日起至2024514日,我馆继续免除逾期文献的逾期费,系统将自动调整/延长逾期文献应还日期至514日;
      二、2024515日后归还逾期文献,将从逾期日起收取逾期费,以每日每册0.1元计算,上限为15元/册;
      三、文献借期1个月;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期15天,到期日按原借期终止日顺延15天计算;请在文献到期日前至少1天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还或已被预约的文献不能续借。
      我馆诚挚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与配合,敬请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带文献“回家”。